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中縣1名49歲的楊姓婦人日前在自家被小她21歲的吳姓男友強押到公墓,以開車撞死要挾,逼迫她簽下本票(無條件的書面支付承諾),事后還將她丟在漆黑公墓里,昨天男子與婦人談判時被警方逮捕。
臺中縣警局太平分局今天說,楊姓婦人與吳姓男子姐弟戀,交往3年多,男子為了錢,6日竟然將婦人強押上車載到公墓,并以開車撞死要挾,逼婦人簽下50萬元(新臺幣 下同)的本票。
警方指出,婦人簽下本票后,被丟棄在漆黑的公墓里,獨自走下山,沒想到男子又尾隨在后,再度將婦人強押上車,在深山里作勢將她推落山崖,逼婦人又簽下5萬元本票。
隔天,吳姓男子又在楊姓婦人出門上班之際,公然搶奪皮包后揚長而去,婦人心生恐懼,只好向警方求助。警察昨天下午在吳姓男子的租屋處外埋伏,趁男子與女友談判時上前圍捕。
吳姓男子原本狂奔拒捕,但警察對空鳴槍1發(fā),男子聞聲只好趴在地上就逮。警察在男子身上及住家搜出楊姓婦人的證件、手表、現(xiàn)金及本票等,并起出安非他命毒品吸食器。
警方訊后,今天將全案依搶奪、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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