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一家人5日在金改案一審獲判無罪。臺檢方人士表示,陳水扁家與金改案有關的5.7億元(新臺幣 下同),目前仍被瑞士凍結,若全案無罪定讞,屆時瑞士可解凍將款項還給陳水扁家。
此外,美國司法部7月間向當?shù)胤ㄔ禾崞鹪V訟,要求沒收陳水扁家以金控并購所收巨款在美購置的房產(chǎn),未來陳水扁家赴美答辯時,可援引臺北地方法院的無罪判決,爭取房產(chǎn)不被沒收。
臺檢方特偵組去年12月起訴金改案和陳水扁家洗錢,指控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臺灣國泰并購世華、元大并購華金兩案中,收取國泰4億、元大馬家2.1億元賄款,將款項放到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再透過元大馬家將其中5.7億元匯往瑞士威格林銀行。
根據(jù)特偵組資料,與陳水扁家弊案有關的海外巨款,一筆為2100萬美元,即所謂的“海角7億”,疑與公務費、龍?zhí)顿彽氐劝赣嘘P;另一筆就是這5.7億元,疑與索賄企業(yè)有關。
“海角7億”部分,特偵組已收到陳水扁家陸續(xù)寄回臺灣的約6.6億元,分析款項應已全數(shù)匯回臺灣。但5.7億部分,陳水扁家至今沒有匯回臺灣的動作。
臺檢方人士指出,目前5.7億元仍被瑞士司法部凍結,特偵組收到判決后勢必得上訴,否則金改案維持無罪判決確定,瑞士就可解凍發(fā)還陳水扁家自由運用。(中國臺灣網(wǎng)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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