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30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判長周占春審理“二次金改”案,將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被控收賄6.1億元(新臺幣,下同),陳致中、黃睿靚協(xié)助洗錢行為,均判無罪,并駁回臺檢方聲請擬查扣陳水扁家族6.1億元資產,臺檢方特偵組不服提出抗告。
臺灣“高等法院”認定,臺特偵組本月25日已提出上訴,此案尚未確定,臺檢方認為應扣押該6.1億元屬“保全”犯罪所得,抗告有理由,昨將全案撤銷發(fā)回臺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不得再抗告。(中國臺灣網 王賽賽)
[責任編輯:王賽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