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2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家族在匯回外界通稱的“海角七億”貪污贓款后,在瑞士另有一筆5.7億元(新臺幣,下同)的存款,則拒絕匯回。
據(jù)報道,臺“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以下簡稱“特偵組”)24日又接獲瑞士匯回陳水扁家海外贓款23.4036萬元美金,折合新臺幣約697.1936萬元,陳水扁家這筆藏放在瑞士的2100萬美金資產(chǎn),只剩一檔共同基金25萬余美元,尚待瑞士銀行變現(xiàn)后匯回。
截止昨日,特偵組總計共收到瑞士匯回的外幣現(xiàn)金及有價證券約2120.43137萬美金,折臺新臺幣6.31676489億元,即外界通稱的“海角七億”。這筆贓款因美元貶值,匯率損失近7000萬。
另外,特偵組為追繳陳水扁、吳淑珍犯罪所得及罰金刑執(zhí)行,日前申請酌量扣押陳水扁家資產(chǎn)遭駁回,臺“檢察總長”黃世銘指示特偵組提起抗告。
特偵組并向臺北地檢署提供一份扣押陳水扁家的資產(chǎn)清單,臺北地檢署將在過濾、厘清扣押范圍后,近日依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追繳。
陳水扁家另把存放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的7.4億元現(xiàn)金,透過元大馬家將其中的5.7億元匯往瑞士威格林銀行。但陳水扁家拒絕匯回,特偵組將等這部分判決定讞后,向瑞士請求返還。(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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