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新竹縣黃姓男子(58歲)與弟弟感情不睦,去年9月底母親過世,兩人竟因買拜神金紙起口角,持鐵椅互擊,哥哥甚至開車碰撞弟弟,弟弟報警,新竹地方法院判黃4月徒刑。
黃姓哥哥辯稱,當(dāng)天他要開車回家,并不是要追弟弟,是要弟弟回靈堂守靈。當(dāng)時看到弟弟站在電線桿旁,他把車子開到弟弟旁邊,但弟弟沒注意。后來弟弟發(fā)現(xiàn)他的車子后,自行往前跑,但因太胖,跑不動就摔倒趴在地上,他馬上煞車,還關(guān)心弟弟有無受傷,并沒有開車撞弟弟。
黃姓弟弟則指控,和哥哥感情原本就不好,母親過世后,他要買金紙到遺體告別會場燒,卻被哥哥罵“在世時不孝順,死掉燒金紙也沒用。”還拿椅子追打他,他也拿椅子反擊,之后他逃離現(xiàn)場,哥哥大喊追出,說不會把財產(chǎn)給他。
后來他倚著靈堂附近的護(hù)欄休息,哥哥卻開車從后面撞他的腰椎,他連滾帶爬受傷躺在地上,右腕挫傷、左膝挫傷、兩上肢及兩下肢有多處開放性傷口,哥哥肇事后即開車離開現(xiàn)場。
弟弟提出起訴,法官認(rèn)為,2兄弟都年過半百,卻不思理性解決2人紛爭,不顧兄弟親情,又不顧處于服喪期間,哥哥僅因小矛盾就開車撞倒弟弟致傷,實在欠缺法律觀念,于情于法皆不可取,犯后又巧言狡辯,毫無悔意。
但考慮到加害人曾經(jīng)進(jìn)行過腎臟移植手術(shù),又有3歲幼女要照顧、家庭狀況不佳,判他服刑4月。(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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