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嘉義縣一名6旬婦人因為抱孫心切,急著要兒子傳宗接代,2010年幫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兒子,迎取一名外籍女子。外籍女子來臺后,發(fā)現(xiàn)丈夫智障,不愿與他行房,老婦竟然涉嫌強壓媳婦大腿,要讓兒子“硬上”,但卻因過度緊張而失敗。外籍女子事后提告,母子都被判2年徒刑,緩刑5年。
據(jù)報道,嘉義縣竹崎鄉(xiāng)一名65歲的何姓婦女,育有一名年近30歲的輕度智障兒子,何婦因急于抱孫,于2010年3月通過中介方式,迎取一名年約24歲的外籍女子,并于同年5月將印女接回臺灣居住。
外籍女子抵臺之后,發(fā)現(xiàn)自己的丈夫竟然是名智障,從此不愿與丈夫行房。何婦抱孫心切,卻遲遲未見媳婦肚皮有任何消息,竟于同年8月某日深夜,因兒子向母親傾訴自己求歡遭拒,于是何婦就帶著兒子進入房間,進行“指導”。何母強壓住媳婦大腿,要兒子當場“辦事”,但男子卻因為太過緊張,最后徒勞無功。
外籍女子事后對婆婆和丈夫提告,兩人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何母在法庭上聲稱,自己是希望智障的兒子能夠順利地“傳宗接代”,才會出此下策。法官審理后認為何婦此舉和一般性侵犯罪動機不同,事后也深感悔意,并以新臺幣25萬元與媳婦達成和解,同時,判處母子兩人各2年徒刑,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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