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被起訴(資料圖)。
11月21日報道 臺北地院今天(20日)開庭審理李宗瑞被控迷奸案,涉藏匿李宗瑞的陳美蘭辯稱是出于婦人之仁,愿捐新臺幣50萬元作公益求緩刑。
法院上午開庭未提訊李宗瑞,陳美蘭認(rèn)罪,落淚說“李宗瑞就像小孩”,當(dāng)初出于婦人之仁及同情心,才收容對方。她直到媒體8月間報道才得知李宗瑞因涉嫌迷奸遭通緝,但李宗瑞向她否認(rèn),她也不知如何是好,兩人都很害怕。
法官蔡羽玄反問,若害怕,為何不報警將李宗瑞帶走,或請李宗瑞離開住處?陳美蘭說,李宗瑞不像媒體報道的這么壞,“我相信他不會做”,她擔(dān)心李宗瑞尋短,一直力勸對方投案。
她的委任律師表示,陳美蘭當(dāng)初自首投案,“若繼續(xù)藏匿李宗瑞,誰能保證李宗瑞不會繼續(xù)藏匿?”陳美蘭說有3個小孩要照顧,愿捐50萬元作公益,盼法官宣告緩刑。
蒞庭公訴檢察官則批評,陳美蘭藏匿李宗瑞,影響司法公正、浪費司法資源,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勿宣告緩刑。法官于庭末諭知,陳美蘭涉案部分辯論終結(jié),訂于12月10日宣判。
李宗瑞被控從2009年起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他遭羈押至今始終否認(rèn)迷奸或偷拍,遭檢方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求刑30年。同案被告陳美蘭則被依藏匿人犯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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