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花童竟然變成小三?一名男子與一對夫妻熟識,男子結婚時,這對夫妻還讓當時小六的女兒當花童,事后還讓男子當女兒的家教。不料2人卻發(fā)展出不倫戀,女學生竟成了男子的“小三”,父母得知對男子提告,臺南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判處男子1年徒刑。
這起花童變小三的案例,發(fā)生在臺南市。一名陳姓男子與王姓夫妻因為都是教友的關系,雙方互動密切,陳男從小看王姓夫妻的女兒長大,王家人因此很放心的將女兒托給陳男照顧,也由他指導女兒功課。2007年陳男結婚時,王家人除了替他高興外,還讓當時就讀小六、年僅12歲的女兒當他的花童。
女童畢業(yè)上了中學,仍由陳男擔任她的家教,直到2011年時,王某的女兒就讀高一,當年12月1日晚間,王妻返回家中,竟發(fā)現(xiàn)陳男和女兒竟然衣衫不整躺在床上,王妻當場氣炸追問,得知9月起便發(fā)展超友誼關系,至少發(fā)生10次。盡管2人彼此強調兩情相悅,且陳男已與妻子離婚,但王家人仍堅持提告。
臺南地院開庭后,陳男強調自己是真心喜歡她,少女也說“我是自愿的”,合意庭認定陳男事后曾積極尋求女方原諒,一審依“與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判處1年;檢方認為判決過輕提起上訴,臺南高分院認為陳男自今年3月以來,都未和被害人聯(lián)系,難認定有騷擾行為,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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