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6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富少淫魔李宗瑞涉嫌迷奸、偷拍女模特、藝人和夜店妹共34人,臺北地方法院16日審理李宗瑞被控迷奸附帶民事求償案,其中,12名遭迷奸女子求償金額達(dá)7500萬元(新臺幣,下同),但李宗瑞仍堅持認(rèn)為“大家出來玩,看對眼就上,這是臺灣夜店文化”,表示不會賠償這筆錢。
李宗瑞被控從2009年起,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羈押至今始終否認(rèn)迷奸和偷拍,已被檢方依涉犯加重強(qiáng)制性交等罪起訴,要求法院判他有期徒刑30年,全案辯論終結(jié),訂于9月3日宣判。
民事求償部分,16日上午被害人全未出庭,均委由律師代表出庭,12名女子求償200萬到1200萬元不等,總計共7500萬元。
李宗瑞委任律師文聞表示,李宗瑞針對偷拍部分,愿賠償34名女子每人各20萬元,作為和解費(fèi)用,總計是680萬元,但他否認(rèn)性侵,因此不會賠償這7500萬元。因為控辯雙方堅持各自理由,庭訊不到20分鐘就宣告結(jié)束。(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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