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監(jiān)察院”表示,今年1月臺灣云林縣虎尾鎮(zhèn)曾姓一家4口貧病交迫,集體自殺,社會安全網出現漏洞,7日糾正云林縣府。
“監(jiān)察院”7日通過“監(jiān)察委”洪德旋提案,糾正云林縣府并函請縣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監(jiān)察院”說,曾姓一家4口,案主與案主次子都是身心障礙者,原本仰賴案主長子工作收入維持生計,但長子因身體不適,2011年7月間辭職后未再就業(yè),全家只靠每月新臺幣8000元至9400元左右的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過活。但曾家每月房租就要新臺幣8000元,更別說基本生活開銷及醫(yī)療支出。
“監(jiān)察院”指出,云林縣府怠于督導,任由受委托單位在曾家經濟困境未獲解決的情況下,輕率結案,導致最后曾家不堪沉重經濟壓力,集體自殺。
洪德旋說,曾家在2012年11月間開始積欠健保費,顯然經濟狀況已到窮途末路;而從曾家長子辭職,到全家集體自殺,長達1年6個月,卻沒有當局相關部門及村里基層單位察覺并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提供適當救助,顯然社會救助預警及通報機制不夠完備,現行社會安全網仍有漏洞。
“監(jiān)察委”要求“衛(wèi)生福利部”及云林縣府審慎檢討,謀求改善,讓需要救助的民眾及家庭能及時得到適切協(xié)助,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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