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TVBS報道,犯案之前先變裝,臺北市警方逮捕游姓竊賊,專門鎖定Mazda3跟March車款,用小扳手撬開門鎖,10秒偷車,不過奇怪的是,他把車偷來之后,沒有變賣,而是“以車為家”,沒油了再偷下一步,5年來,犯案可能超過50多起,每次偷車前就會換穿女裝,特殊癖好和車內(nèi)留下的DNA,也讓警方掌握他的身分。
開著偷來的March小車,游姓嫌犯到處尋找下手目標(biāo),鎖定停在路旁的Mazda3,他下車以扳手撬開車門,過程不到10秒鐘,為的是拿走車內(nèi)財物,他就靠這種模式生活了好久,偷車之后不變賣而是以車為家,開到?jīng)]油就換偷下一部,宜蘭、基隆、大臺北地區(qū)犯案至少20多起,還有一次更扯,到臺南玩,一路偷車開回臺北,交通費全省了,而且他還有一個特殊習(xí)慣。
身材瘦小、表情恍惚,仔細看他身上穿的灰色針織罩衫,明顯就是女裝,26日,他又變裝到臺北市松河街偷車,因為這里靠河堤較偏僻,停放不少車輛,可以找好撬開的下手,沒想到正好被車主撞見,當(dāng)場報警。
臺北松山分局副分局長黃嘉生:“男扮女裝,或是說戴長頭發(fā),穿細肩帶洋裝、穿紅色鞋子(犯案)!
他向警方供稱,沒有計算機鎖的舊款車輛,以日產(chǎn)、Mazda3和toyota最好偷,從2009年至今犯案可能超過50起,今年2月份,在臺北市區(qū)拒絕攔檢,開著白色馬自達3沖撞警察,警方還一度開槍嚇阻,但當(dāng)時并不知道他就是橫行北臺灣的汽車大盜,后來比對車內(nèi)DNA和監(jiān)視器畫面,才終于掌握嫌犯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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