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北市一名鄭姓新手爸爸3月間喂完剛滿2個月大的女兒喝奶后,把她抱在胸前哄睡,結(jié)果自己也不小心睡著,沒想到小女嬰因為睡姿不當窒息死亡,鄭某被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鄭某和妻子在2012年結(jié)婚,今年1月間迎來第一個女兒,初為人父的他平時不但主動分擔家務(wù),也很細心照顧女兒。但3月11日凌晨他在喂完奶后,讓女兒趴在自己胸前哄睡,卻疑似因為太過勞累也跟著沉沉入睡,沒有注意到女兒的狀況。
經(jīng)過4個多小時,女嬰祖母進房查看發(fā)現(xiàn)小孫女竟然沒有了呼吸,才趕緊將還在睡夢中的鄭某叫醒。雖然鄭某立即對女兒實施急救,并緊急送往醫(yī)院,但搶救后仍回天乏術(shù)。
事后鄭某坦承犯行也相當懊悔,法官審理認為,鄭某明知未滿足歲的嬰兒無法自行翻身,也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應(yīng)該多加注意照顧,卻將女嬰以不當趴睡姿勢抱在胸前,使得她窒息身亡,過失責任明確,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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