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5日訊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八德合宜住宅等弊案,臺灣“高等法院”25日判遠雄集團創(chuàng)辦人趙藤雄2年徒刑,緩刑5年;同案被告、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遭判21年徒刑。
臺北地院今年3月就趙藤雄等5名被告涉嫌八德合宜住宅弊案等案宣判,其中依貪污等罪判處葉世文19年、趙藤雄4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經上訴,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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