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wǎng)3月7日報道 臺媒稱,臺灣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九名女子案,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7日認(rèn)定共八項罪名,判39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
據(jù)臺灣“中央社”3月7日報道,臺灣富少李宗瑞曾在臺北市的夜店性侵、偷拍多名女子,被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報道稱,李宗瑞性侵偷拍案民事賠償部分,除了需賠償17名女子新臺幣2745萬元(約合613萬人民幣——本網(wǎng)注),還在臺灣“最高法院”民事庭審理外,另有三名女子提告求償,臺灣“最高法院”已判決李宗瑞需賠償三名女子共630萬元(約合141萬人民幣——本網(wǎng)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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