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7日),(湖南)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下放關于嚴肅紀律保證抗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的緊急通知,從組織紀律上保障抗洪工作的順利進行。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紀委、監(jiān)察部門要加強對省委、省政府關于抗洪救災各項決策部署貫徹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要督促有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恢復災區(qū)的通路、通電、通信和供水,為抗洪救災提供有力保障。
對在抗洪救災中敷衍塞責、玩忽職守、推諉扯皮、失職瀆職、臨危退縮的領導干部,要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要加強對抗洪救災撥付資金和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檢查,切實保證救災資金、物資用于受災群眾,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有貪污、私分、截留、挪用的,要從嚴處理,對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陳暄 劉璐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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