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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承高速被指多收費 收費明細無物價局監(jiān)制字樣

2011年06月13日 14:19:55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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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承高速路邊的收費公路公示牌,沒有涉及具體路段收費。

  近段時間,“河南天價過路費案”、“首都機場高速忘了提醒單向收費事件”等引起大家對高速公路收費問題的關注。近日,北京的劉先生也向本報反映,北京市首都公路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首發(fā)集團)運營的京承高速“京承主站至北七家路段”存在多收費的問題。就劉先生反映的問題,首發(fā)集團出示了一張內(nèi)部制定的收費表,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多收3.34公里過路費

  劉先生告訴記者,京承高速多收費的問題,身邊的車友和自己都深有體會。今年1月28日,劉先生開車從北京城區(qū)去順義區(qū)辦事,由于逢周五,他的車尾號為7,五環(huán)內(nèi)不能行駛,便選擇從五環(huán)直接進入京承高速,從京承主站收費站入口進入,再從北七家出口出。

  出五環(huán)進京承主站收費站前,劉先生特意用里程表計算了一下里程。里程表顯示,從五環(huán)到收費站的距離約為3公里。進入京承主站收費站后,劉先生向工作人員表示要在北七家出口出,工作人員當即收了10元的高速路費。從北七家出口出后,劉先生再看了一次里程表,他從五環(huán)到北七家出口的實際行駛里程為13.4公里。

  按照京承高速公路對劉先生這樣的小型車0.5元/公里的收費標準,13.4公里的里程,計費額應是6.7元,按照“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尾數(shù)以“五元”和“十元”為單位取舍的歸整計收原則,劉先生從五環(huán)入京承高速,再從北七家出口出,繳納的過路費應為5元,而不是10元。

  收費站工作人員表示,10元的過路費是按照16.74公里計算的,計算費額為8.37元,按“二舍八入”原則,應收10元。如此一來,按劉先生所說,收費站多收了3.34公里的過路費。

  政府規(guī)定PK“內(nèi)部定價”?

  那么,這多出的3.34公里里程從何而來?

  記者就此咨詢了京承高速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劉先生繳費10元依據(jù)16.74公里指的是從北京四環(huán)路望和橋到北七家的距離。

  劉先生對此則表示疑問,當天他的車子根本沒有進入五環(huán)以內(nèi),如何談得上從四環(huán)開始收費呢?

  但是,京承高速管理處工作人員稱收費站收費是有依據(jù)的,并出示了兩份政府文件,一份是北京市物價局《關于制定五環(huán)路六環(huán)路京承路通行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另一份是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于機場北線車輛通行費的批復》。

  記者仔細翻閱了這兩份文件,在涉及各路段收費的《通知》中,均肯定望和橋是京承高速的起點,但并未說明望和橋應作為所有里程計費的起點。在《通知》附件最后,還明確表示“具體收費標準按照實際行駛里程連續(xù)計算”。

  隨后,工作人員又拿出一份京承高速各站入口收費明細。記者注意到,在這張“京承高速收費表”上,顯示北七家入口的里程為16.743公里,即默認將望和橋作為計算終點。

  工作人員稱,這份文件是經(jīng)過物價部門許可的,可是記者在表上并沒有看到“物價局監(jiān)制”等類似字樣。

  劉先生則認為,京承高速管理處提供的收費明細表是首發(fā)集團私自制定的。

[責任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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