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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公安局長擔保指認嫌犯遭檢察院質(zhì)疑(圖)

時間:2012-05-16 13:51  來源:中新網(wǎng)

  圖據(jù)山東商報

  “我可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來擔保,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泵鎸浾搶υ颇鲜∏杉冶ò傅馁|(zhì)疑,該縣公安局長楊朝邦作出上述表態(tài)。

  “試問,名義和前程能當做證據(jù)來用嗎?”浙江省紹興市檢察院官方微博昨晨就此發(fā)布的微博受到熱捧!白鳛橐粋法律人,這樣的話還是要少講甚至不講為好,F(xiàn)在是法治社會,證明犯罪嫌疑人有沒有犯罪是要靠證據(jù)來說話的。”該檢察院官方微博說。

  至截稿,這條微博已被轉(zhuǎn)載近六千次,評論近三千條。網(wǎng)友“949翔子”對此評論說,這是“一個有良知的、理性的司法人的判斷! “確實需要反思,我們到底靠什么破案、靠什么對嫌疑人定罪,是權位、前程還是充分的證據(jù)?”網(wǎng)友“首都王建軍律師”說。

  紹興市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王常山,是該院官方微博的維護者。這條引來熱議的微博,正是由其于昨晨發(fā)出。接受記者采訪時,王常山表示,作為一個法律人,尤其是法律監(jiān)督機關的工作人員,昨晨看到這條新聞后,自己的第一反應就是辦案要有證據(jù)意識,一切以證據(jù)為準,名義和前程不能作為辦案的依據(jù),所以自己在官方微博上發(fā)布了上述言論。 (山東商報 記者 陳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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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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