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四川規(guī)定擅拆捐建援建工程項目或將負法律責任

時間:2012-06-01 14:47  來源:中新網

  四川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于31日閉幕!端拇ㄊ》勒饻p災條例(修訂)》在會上通過,并將于10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擅自改變捐建、援建工程項目用途或者拆遷、拆除的直接負責人員和主管人員依法將被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四川省防震減災條例(修訂)》第六十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捐建、援建的工程項目嚴格管理,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者拆遷、拆除,如確需改變用途或者拆遷、拆除的,應當征得捐建、援建方同意后,依法批準并報省級主管部門備案。

  針對這條規(guī)定,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邢瀘生表示,“第六十條是根據我省的實際情況制定的,很有現實針對性”。最近該省個別的單位和個人在沒有取得捐贈方同意的情況下拆遷了捐贈項目。邢瀘生認為“立法有必要對其進行規(guī)避”。

  此外,第六十四條還規(guī)定,“截留、挪用、貪污抗震救災款物的”也將負法律責任。邢瀘生說,有以上行為的“比照同類罪從重處罰”。 (陳兵)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

分享到:
編輯:芮益芳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

吉林市| 丽水市| 招远市| 安平县| 娱乐| 同仁县| 冕宁县| 慈利县| 高邮市| 宣城市| 临湘市| 双桥区| 鹤山市| 富源县| 西乌| 博罗县| 弥勒县| 凤阳县| 马公市| 澄迈县| 东乌珠穆沁旗| 武乡县| 民县| 邓州市| 汉中市| 仁寿县| 隆回县| 承德县| 汶川县| 沽源县| 德昌县| 奇台县| 烟台市| 新余市| 宜州市| 枝江市| 罗甸县| 化隆| 吉木萨尔县| 察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