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距離“6 28”事件已有4年時間,日新月異的甕安縣城已是“脫胎換骨、滄桑巨變”,昔日低矮破舊的木板房被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取代,可在縣城中心,一處原本計劃建設廣場的土地,卻至今保留著“殘存的遺跡”沒有開發(fā)。
4年前,貴州甕安縣城,一名女中學生意外溺水死亡引發(fā)了打、砸、搶、燒惡性群體事件,憤怒的人群、熊熊的烈火,徹底燒毀了曾經(jīng)矗立在這里的縣委大樓,震驚全國。
縣委決定調整開發(fā)規(guī)劃,將被毀的“縣委大樓遺跡”保留,并在旁邊建立“警示教育館”,時刻警醒所有黨員干部。
貴州畢節(jié)市市長、前任甕安縣委書記陳昌旭說,“甕安事件”后,老百姓把“甕”字戲解為“甕安公安被瓦解了”。經(jīng)過4年的負重拼搏,甕安實現(xiàn)從“大亂”到“大治”,對“甕”字也要作出新解:上面一個“公”,下面一個“瓦”,只有“公”字當頭、執(zhí)政為民,我們黨才能贏得人民擁護,才能永遠立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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