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稱中紀委通報國內豪宅拋售風潮 回應:報道不實
據(jù)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有媒體稱中紀委曾向中央“通報”去年11月中旬以來,中國45個大中城市出現(xiàn)拋售豪宅、別墅的一股風潮,12月以來拋售規(guī)模擴大,且部分業(yè)主為國家公職人員和國企高層。事實是否如此?
近一段時間以來,有媒體和網上都在傳說中紀委曾經向中央?yún)R報了去年11月中旬以來有拋售豪宅別墅的風潮,就這一問題記者專門致電中央紀委有關部門進行了求證,中央紀委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的回應是,這個報道是不實的。
首先根本沒有過中紀委向中央通報房產有關問題的通報。其次負責人表示,這個消息有很多的措詞,包括消息源都是不可靠的:如消息使用了中紀委向中央通報這樣的詞語,在現(xiàn)有體制下,中紀委作為中央的辦事機構,它向中央領導高層是不能用通報這樣的形式的,只能是匯報或者是報告。而且在整個文章中頻繁使用了據(jù)接近中紀委的人士透露,這個消息來源不清。
另外接近中紀委人士這種提法在正規(guī)的新聞報道中也是不允許使用的,因為它沒有明確的主稱。而且接近到什么程度,是中紀委內部工作人員還是中紀委親屬,因此從這種種跡象來看,報道的消息源確實值得懷疑。
同時,中紀委工作人員也解釋說,文中所提到的中紀委掌握中國45個大中城市出現(xiàn)拋售豪宅別墅的現(xiàn)象,根據(jù)我國有關規(guī)定,中紀委僅僅掌握官員自行申報的房產狀況,2010年7月關于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頒布實施,其中對縣處級副職以上級別的干部和大型國企領導班子成員,需要報告本人的婚姻變化、配偶、子女以及境外從業(yè)等事項,包括家庭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并且規(guī)定每年的1月31日前集中報告一次上一年度的事項,而對于他們在市場上房產交易,因為這是一種市場行為,中紀委無權也不可能掌握的。(記者肖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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