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人代會上時有亮點。
繼官員財產(chǎn)公開話題之后,關于涉法涉訴的信訪以及勞教問題,廣州副市長、公安局長謝曉丹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對纏訪、鬧訪的訪民進行勞教不合適,對黨和國家發(fā)出批評言論的人不能隨便拉去勞教,并表示舉雙手贊成廢除勞教。
勞教制度之惡,在一系列惡劣案件相繼發(fā)生之后,應該說早已成為一種共識。謝曉丹“舉雙手贊成廢除勞教”的表態(tài)不過顯示了這一共識的存在。而更值得關注的,其實是其作為勞教制度中的要害部門的負責人,他對勞教原被寄托的“工具價值”的否定。
謝曉丹的話里透露出了勞教制度所針對的兩類重點對象,一是纏訪、鬧訪的訪民,二是對黨和國家發(fā)出批評言論者。為什么對第一類對象進行勞教“不合適”?謝曉丹稱,“必須從法制源頭上動手,解決目前信訪不信法的問題”。顯而易見,訪民信訪不信法多數(shù)時候是法制失靈的結(jié)果,不做到像謝曉丹所說的“回歸到法制途徑”,勞教根本無法遏制所謂纏訪和鬧訪。為什么對第二類對象“不能隨便拉去勞教”?謝曉丹雖未闡述,但其強調(diào)的“人權理念”表明,公民發(fā)出批評言論在他那里是一種基本的人權。
是的,面對批評,不同的個人和組織有著不同的視角。對一個普通社會成員來說,容納批評是一種雅量的表示。但就一個國家而言,批評的價值絕非如此簡單,它可以幫助國家和社會在前進的過程中始終充滿“臨事而懼”之心,并不斷地進行矯正和調(diào)適,以契合最大多數(shù)人的最大福祉。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美國的開國元勛杰斐遜說了一句名言,“異議是愛國的最高形式”。也正是從這個角度,可以認為,個人在遭遇批評時表現(xiàn)出容納的雅量已經(jīng)足矣,但一個國家則不夠,還應該有接納批評和批評者的制度安排,并使批評成為推動國家和社會進步的正能量。
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和謝曉丹一樣,不贊成將那些“對黨和國家發(fā)出批評言論的人”“隨便拉去勞教”,也相信隨著中央政法委關于推動勞教制度改革決定的出臺,終止勞教之惡指日可待。但是如何使容納批評成為一種制度安排,使批評成為推動國家和社會進步的正能量,目前來看似乎還并不樂觀。就在我們身邊,公民的批評還在被一些權力部門和公職人員視為冒犯,漠視、抵制乃至打壓批評的事件每天都在發(fā)生。公眾有理由擔心,即使失去了勞教的武器,對那些以“最高形式”愛國的人來說,各種硬、軟的暴力會不會仍是他們的夢魘?
壓制批評,勞教只是一個工具;不馴服權力,工具有再生或變異的危險。而要馴服權力,必須致力于把它關進“制度的籠子”。
[ 責任編輯:黃艷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