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軍長征經過的省份,按長征時的行政區(qū)劃和習慣稱謂,共有14個:江西、福建、廣東、湖南、廣西、貴州、云南、四川、西康(原為四川一部分。1928年9月國民黨中央全會決議西康特別區(qū)正式建為行省。1935年7月成立西康建省委員會。1939年1月正式成立西康。⑶嗪、河南、湖北、甘肅、陜西。
其中,紅一方面軍長征經過江西、福建、廣東、湖南、廣西、貴州、云南、四川、西康、甘肅、陜西等11;紅二方面軍長征經過湖南、湖北、貴州、云南、西康、四川、青海、甘肅、陜西等9;紅四方面軍長征經過四川、西康、青海、甘肅等4;紅二十五軍長征經過河南、湖北、甘肅、陜西等4省。
按現在行政區(qū)劃,西康已不存在,重慶成為直轄市,原甘肅部分地區(qū)劃歸寧夏,紅軍長征經過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為15個:江西、福建、廣東、湖南、廣西、貴州、重慶、云南、四川、青海、甘肅、河南、湖北、寧夏、陜西。
《 人民日報 》( 2016年10月02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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