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瀾壯闊的中國法治40年
作者:李林(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社會政法學部副主任)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發(fā)展和深入推進,中國法治建設走過了波瀾壯闊的40年歷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改革開放40年的歷史,是中國法治不斷變革、日趨完善和持續(xù)發(fā)展的光輝歷史,是黨領導人民走上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光輝歷史。
1.摒棄人治、厲行法治
40年來,中國法治與改革開放進程始終緊密結合、相輔相成。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深刻總結歷史教訓,將民主法治建設提到嶄新的高度,在新中國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新時期法治建設開端最明顯的標志是1979年的大規(guī)模立法。1979年7月,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刑法、刑事訴訟法等七部重要法律。1979年9月,中共中央發(fā)出《關于堅決保證刑法、刑事訴訟法切實實施的指示》,指出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頒布,對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它們能否嚴格執(zhí)行,是衡量是否實行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標志。這部文件被認為是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新階段的重要標志。與此同時,法院、檢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等機構以及律師制度、公證制度、人民調解制度得到恢復和重建。法學研究機構、法學教育機構也迅速得到重建并有所發(fā)展。
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新憲法!鞍硕椃ā崩^承了“五四憲法”的基本原則,并根據(jù)新時期社會主義建設的需要,有許多重要改革和發(fā)展。例如,憲法序言和總綱第五條確立社會主義法治原則,規(guī)定了憲法的根本地位和憲法保障制度,以維護法治的統(tǒng)一和尊嚴。憲法對公民的基本權利作了新的充實和更明確的規(guī)定,并加強了保障性措施。八二憲法為新時期法治建設的大廈立起了支柱,對新時期法治建設起到了極大的推動和保障作用。這一時期,為了助推改革開放,保障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把經濟立法作為立法工作的重點,先后制定了經濟合同法、統(tǒng)計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所得稅法、外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商標法和專利法等法律,批準了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qū)條例。
1997年,黨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實現(xiàn)從人治到法制、從法制到法治的轉變,是一個歷史性的跨越。2007年,黨的十七大對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出了目標和任務,強調要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依法行政,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2.全面依法治國邁進新時代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法治建設邁出重大步伐,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的制度建設全面加強,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相互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日益完善,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
2012年,黨的十八大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zhàn)略目標,確認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明確提出法治建設新十六字方針——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明確提出到2020年法治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作為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首次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并做出《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專題研究、專門部署全面依法治國的中央全會。
2017年,黨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等重大戰(zhàn)略判斷,不僅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了理論指引,而且對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務新要求,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戰(zhàn)略發(fā)展方向和實踐發(fā)展方略,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新征程。
3.法治建設的基本經驗
40年來,中國法治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
堅持黨的領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道路決定方向,道路決定命運。中國法治40年最根本的一條經驗,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40年的實踐充分證明,離開了黨的領導這個根本前提,就無法保證法治建設保持正確方向,離開了黨的領導,依法治國就會流于空談。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尊重保障人權,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是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體。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切實保證和實現(xiàn)人民當家作主,就要推進民主立法和科學立法,使立法切實體現(xiàn)人民意志;推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實現(xiàn)執(zhí)法司法為民;通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堅持憲法法律至上,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推進憲法法律實施。憲法法律強,則法治強、國家強;憲法法律弱,則法治弱、國家弱。在我國,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tǒng)一并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的體現(xiàn),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法律化。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就要反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法治和德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這既是歷史經驗的總結,也是對治國理政規(guī)律的深刻把握。法治與德治就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不可偏廢,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協(xié)同發(fā)力,需要法治和德治兩手抓。
依法治國與依規(guī)治黨相結合。依法治國與依規(guī)治黨的有機結合,不僅豐富了依法治國的內涵,而且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依據(jù)和法治保障。把依法治國與依規(guī)治黨緊密結合起來,實現(xiàn)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guī)治黨共同推進、一體建設,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新理念、新實踐和新經驗。
堅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fā),學習借鑒人類法治文明經驗。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guī)。堅持從實際出發(fā),就要突出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不斷豐富和發(fā)展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我們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yōu)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學習借鑒不等于簡單的拿來主義,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認真鑒別、合理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