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mào)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臺北地院降低力霸案四被告保釋金 王令麟仍收押

2008年04月03日 17:08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力霸集團掏空案被告,力霸創(chuàng)辦人王又曾的胞弟王事展,兒子王令一、王令臺交保金各降為5000萬元(新臺幣,下同),王令僑則降為3000萬元,必須在4月8日下班時間前辦理交保,同時限制出境、限制住居、限制出海;但王令麟仍遭收押。

  臺北地方法院今年2月起3度裁定王家4人各以1.5億元交保,由于金額過于龐大,王家人一直無法順利辦理交保。另一方面,臺灣“高等法院”也三度將全案發(fā)回更裁。臺北地方法院在今天下午約4時作出降低保釋金的更裁。(高大林)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

    正镶白旗| 西安市| 穆棱市| 蒙阴县| 舒城县| 常熟市| 呈贡县| 时尚| 营口市| 普安县| 白玉县| 金阳县| 津市市| 六安市| 台北县| 珠海市| 资溪县| 沙田区| 临沭县| 福安市| 玉林市| 武功县| 古交市| 西贡区| 冷水江市| 襄城县| 诸暨市| 英超| 武城县| 隆子县| 榆树市| 大悟县| 南澳县| 平江县| 南宁市| 宜宾县| 山阴县| 文安县| 芮城县| 准格尔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