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mào)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臺灣前檢方調(diào)查員涉嫌恐嚇政治人物 遭求刑十年

2008年04月17日 21:30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臺灣檢方前調(diào)查員楊清海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檢方前調(diào)查員楊清海涉嫌自2005年11月起,與朋友丁一芝以寄送附帶改造子彈的信件方式,恐嚇臺當局官員、臺“立委”等政治人物。臺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jié),依臺灣地區(qū)有關規(guī)定將兩人提起公訴,并具體求處楊清海10年、丁一芝6年有期徒刑。

  臺檢方起訴書指出,楊清海、丁一芝兩人共寄出28封恐嚇信,除民進黨主席謝長廷、臺當局“行政院長”張俊雄外,還包括前臺“立委”李敖、謝欣霓、李鎮(zhèn)楠、陳朝容、李顯榮,臺“立委”賴清德、劉文雄、林淑芬、黃昭順、王拓、蕭美琴、洪秀柱、葉宜津,媒體人鄭弘儀、童仲彥,主播陳雅琳等。

  其中,鄭弘儀于去年5、6月間共接獲3封恐嚇信,李敖于2005年11月9日、2007年5月25日各接獲1封恐嚇信。

  起訴書提到,楊清海持有改造手槍2支、制式子彈19顆、改造子彈33顆、彈頭17顆及彈殼1顆。由于熱衷政治活動,不滿時局,便多次伙同丁一芝以“黑合會”或冒用他人名義,將附有改造子彈、彈頭、花生或玩具子彈等物品的恐嚇信件寄送給謝長廷等人,使收件者心生恐懼。

  臺檢方認為,楊清海未經(jīng)許可持有具有殺傷力的改造手槍、子彈,且與丁一芝恐嚇他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今天將兩人提起公訴,并分別求處楊、丁兩人10年、6年有期徒刑。(章潘)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zhuǎn)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

    抚远县| 兰考县| 上犹县| 嘉黎县| 阿拉尔市| 永寿县| 翁源县| 吉安市| 兖州市| 马公市| 尤溪县| 宝山区| 玉门市| 青海省| 梓潼县| 泰宁县| 云浮市| 西昌市| 唐山市| 无为县| 武平县| 新丰县| 溧阳市| 大港区| 沐川县| 谷城县| 阳曲县| 龙口市| 铁岭市| 扎囊县| 广宗县| 南郑县| 青河县| 象州县| 美姑县| 新蔡县| 徐汇区| 孟州市| 阆中市| 河曲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