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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惡男辦離婚時持刀殺妻被判無期

2008年06月07日 10:01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7日消息   據(jù)臺媒報道,臺灣一名男子與妻子進行協(xié)議離婚,卻在辦理離婚的戶政事務所將妻子殺害,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六日依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法院合議庭指出,邱勝琦結婚后多次對妻子施暴,去年8月22日被法院裁定“通常保護令”。但保護令還未送達,邱勝琦夫妻協(xié)議于去年8月30日到公館鄉(xiāng)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邱勝琦認為妻子在協(xié)商對子女監(jiān)護權等離婚條件時,態(tài)度前后不一,于是在約定離婚當天下午,去往戶政事務所前先回家中取水果刀,并向劉姓友人借騎摩托車。

  報道表示,邱勝琦到戶政事務所和妻子會合,兩人因未帶戶口名簿無法辦妥離婚,秦佩津拿出離婚協(xié)議書要求邱勝琦簽名,邱趁著秦走到他身旁時,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往妻子的胸、臉等部位猛刺、猛砍,造成妻子主動脈遭切斷死亡。

  邱勝琦行兇后,騎摩托車逃逸,再駕秦佩津的轎車逃至到桃園縣龜山鄉(xiāng)的汽車旅館,企圖服用安眠藥、燒炭等自殺,第二天被旅館人員發(fā)現(xiàn)送醫(yī),被警方拘提到案。

  報道稱,合議庭表示,邱勝琦坦承殺妻,但辯稱有精神疾病,且行兇前曾飲酒;法官查出他兩度婚姻都和妻子發(fā)生爭執(zhí),且會毆打妻子;在殺妻案前三個月就曾毆打妻子,妻子才離家,并提告及聲請保護令。苗栗地方法院昨天依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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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吳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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