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19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吳淑珍涉及“機要費案”今天開庭,吳淑珍委請律師李勝雄昨晚7點多正式向臺北地方法院第17次請假,表示吳淑珍因身體原因無法出庭。由于送假單時已超過法院下班時間,合議庭預訂上午庭訊時處理,這也讓吳淑珍今天能否出庭增加了變量。
據(jù)報道,吳淑珍昨晚委請律師李勝雄以有姿勢性低血壓及自主神經(jīng)突發(fā)低血壓,身體狀況不宜出庭等理由,正式向臺北地院請假,但沒有附上醫(yī)院診斷證明。因事出突然,合議庭無法立即處置,訂今日上午開庭日當庭詢問吳淑珍律師及檢方意見。
吳淑珍到底要不要來臺北地院出庭,過程真是峰回路轉,原先律師16號下午遞給臺北地院的陳明狀,沒有提及“請假”兩字,合議庭隔天批示“務必準時到庭”,臺北地院原認定吳淑珍應會準時出庭,臺大醫(yī)院也將醫(yī)療器材運到法院架設,但法警室18號晚間突然收到吳淑珍委請律師送來一頁假單,表示無法出庭。
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是否能出庭?臺大醫(yī)院之前回復合議庭時,強調(diào)只要避免長時間應訊,并有適當醫(yī)療器材,到庭應訊不會有立即生命危險。 不料臺大醫(yī)院18日針對法院請求支持醫(yī)療設備,說明整個過程有那些應注意事項時,卻在回函中指稱,從吳淑珍過去病史來看,吳淑珍出庭時,如果有壓力或心情緊張等情況,還是會造成生命危險。另外之前臺檢方態(tài)度非常強硬,強調(diào)如果吳淑珍再不出庭,會向合議庭請求強制處分,直接拘提到案。究竟法官會不會準吳淑珍請假,合議庭審理時答案即可揭曉。(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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