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26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25日通過委任律師,對外公布兩篇“遺書”——《給家后》和《沒有名字》。有臺灣媒體披露,陳水扁的遺書是委任律師在與陳水扁會面時,陳水扁拿出來給律師抄錄的。對此,國民黨籍“立委”邱毅表示,這個行為百分百違規(guī),依照規(guī)定,陳水扁一定要移送到犯責房處分。
邱毅表示,每個收容人或受刑人在看守所或監(jiān)獄,如果要和律師會面,都必需要經(jīng)過看守所搜身,身上完全不能有任何紙條和違規(guī)物品。因此陳水扁怎么可能拿出他所寫的兩篇“新詩”給律師抄錄呢?而陳水扁這樣百分之百的違規(guī)行為,依照監(jiān)所的規(guī)定,一定要移送到犯責房,也就是所謂的黑房進行處分。
邱毅也表示,由于這件事情相當嚴重,因此在看守所的相關人員也都違規(guī),有關部門必須要盡速處理。
對于陳水扁委任律師透露陳水扁情緒低落,有輕生念頭,邱毅批評說,陳水扁的家書根本就是在炫耀自己,能夠在看守所享受特權。竟然還說自己不想醒來,根本是在做夢。邱毅表示,他相信陳水扁在夢里是要追尋“天涯百億”,當然不想醒來,而一個真正想輕生的人,絕對不會猛寫遺書,一定是真正要死的時候,才會有“絕命詩”。
對于陳水扁提出想見吳淑珍,邱毅表示,陳水扁身為法律人,怎么會不知道不能跟共同被告見面呢?因此這樣的要求,代表陳水扁“不是無法無天,就是無知無識”。(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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