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1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嫌的南港展覽館案、龍?zhí)顿彽匕、公?wù)機要費案及海外洗錢案等四大弊案,今天偵查終結(jié),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款罪”、“利用職務(wù)詐取財物”等罪將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等14人提起公訴。
以下是全案大事紀(jì)(以下均為2008年):
5月20日,陳水扁卸任后,臺特偵組立即分案偵辦公務(wù)機要費案,并將陳水扁列為被告。
7月24日,臺特偵組首度以被告身份訊問陳水扁,由于檢察官低調(diào)進行,外界并不知悉。
8月12日,陳水扁第2度到臺特偵組應(yīng)訊,由委任律師李勝琛、洪貴參、顧立雄等三人陪同。
8月15日,瑞士司法單位提供扁家海外密帳,臺特偵組立即分案偵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并于當(dāng)晚第3 度傳喚陳水扁說明。
8月16日,臺特偵組搜索陳水扁位于臺北市信義區(qū)的寶徠花園廣場住處、陳水扁辦公室、吳淑珍胞兄吳景茂臺南住處等地,并訪談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檢察官當(dāng)天將陳水扁、吳淑珍、吳景茂、陳致中、黃睿靚列為被告,并將陳水扁、吳淑珍、吳景茂3人限制出境。
8月18日,臺特偵組傳喚吳景茂、陳俊英夫婦,陳俊英應(yīng)訊時昏迷送醫(yī)。檢察官當(dāng)天傳喚臺前“調(diào)查局長”葉盛茂,查隱匿公文案,并將葉盛茂列為被告及境管。
8月20日,李登輝秘書室主任蘇志誠到臺特偵組作證,說明李登輝當(dāng)政時期公務(wù)費支領(lǐng)情形。臺特偵組同日將葉盛茂隱匿公文案移交臺北地檢署偵辦。
8月22日,臺特偵組檢察官前往寶徠花園廣場陳水扁住處就訊吳淑珍。
8月25日,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上午自美返臺,臺特偵組下午傳喚2人到案,并將2人限制出境。
8月27日,臺“法務(wù)部”利用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到新加坡參加會議的機會,向新加坡方面提出司法互助請求。
9月3日,臺特偵組第4度傳喚陳水扁到案。
9月20日,臺特偵組收到新加坡司法互助數(shù)據(jù),包括吳景茂在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等五個賬戶的資金流向。
9月25日,臺特偵組二度搜索陳水扁住家、辦公室等27處,將原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zhèn)慧列為貪污被告,并向法院聲押獲準(zhǔn),為本案第一位被羈押的被告。
10月2日,扁家海外洗錢疑案,臺特偵組將吳淑珍友人蔡銘哲、蔡銘杰改列被告,并將蔡銘哲聲押獲準(zhǔn)。
10月3日,公務(wù)機要費案,臺特偵組將原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xùn)改列貪污被告,并聲押獲準(zhǔn)。
10月7日,臺特偵組聲請羈押吳景茂獲準(zhǔn)。
10月15日,扁家海外洗錢疑案,臺特偵組搜索升恒昌公司等據(jù)點,并傳喚負(fù)責(zé)人江松溪等人到案,訊后飭回;南港展覽館案,檢方聲押臺前“內(nèi)政部長”余政憲獲準(zhǔn),原在押被告力麒建設(shè)負(fù)責(zé)人郭銓慶轉(zhuǎn)污點證人,被檢方飭回。
10月17日,查企業(yè)匯款扁家人頭賬戶,臺特偵組搜索中信、開發(fā)、元大3大金控等地,并將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列為被告。
10月21日,南港展覽館案,臺特偵組將吳淑珍、余政憲、郭銓慶3人列為行、收賄罪的被告。
10月24日,查企業(yè)匯款案,臺特偵組以證人身份傳喚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說明。
10月28日,臺特偵組查龍?zhí)锻恋亻_發(fā)案,搜索前新竹科學(xué)園區(qū)管理局局長李界木住處等地,并將李界木改列被告,聲押獲準(zhǔn)。
10月30日,查臺前安全部門主管邱義仁涉侵占“機密外交”款項案,臺特偵組搜索邱義仁住處等地,并將邱義仁聲押禁見獲準(zhǔn)。
11月4日,臺特偵組偵辦公務(wù)機要費案,自臺“監(jiān)察院”獲取新證據(jù),將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改列貪污被告,并聲押禁見獲準(zhǔn)。
11月6日,查SOGO案,臺特偵組搜索太平洋流通公司等處所。
11月11日,臺特偵組第5度傳喚陳水扁到案,歷經(jīng)近6小時訊問后,檢察官以陳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陳水扁。
11月12日,臺北地方法院裁定陳水扁羈押禁見。
11月13日,臺特偵組再度傳喚陳致中、黃睿靚說明,兩人同意簽署海外查帳授權(quán)書。
11月14日,查龍?zhí)锻恋亻_發(fā)案,臺特偵組傳喚臺泥董事長辜成允說明。辜成允指出,匯款蔡銘哲新臺幣4 億元是傭金,不是“政治獻金”。
11月15日,臺特偵組前往陳水扁家第5度就訊吳淑珍,并以證人身份訊問陳水扁女兒陳幸妤。
11月19日,臺特偵組第6度到陳水扁家就訊吳淑珍。
11月20日,臺特偵組訊問陳鎮(zhèn)慧后,當(dāng)庭釋放。
11月21日,檢察官首度到臺北看守所就訊陳水扁。蔡銘哲、李界木分別以300萬元(新臺幣,下同)及50萬元交保。
11月24日,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返臺說明案情。臺特偵組訊后諭令1億元交保。臺特偵組聲請停押林德訓(xùn),臺北地方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
11月26日,臺特偵組第3度到陳水扁家訊問陳致中、黃睿靚夫婦。
11月27日,南港展覽館案,臺法院裁定余政憲100 萬元交保。臺特偵組當(dāng)天深夜聲押元大金控董事杜麗萍。
11月28日,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杜麗萍100萬元交保;臺特偵組聲請停押吳景茂,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
12月4日,臺特偵組傳喚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訊后飭回。
12月9日,臺特偵組聲請停押馬永成。臺北地方法院裁定50萬元。
12月10日,臺特偵組第2度到臺北看守所就訊陳水扁。(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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