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30日消息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昨天第三度就是否收押陳水扁召開羈押庭,陳水扁今天凌晨遭裁定羈押;昨天陳水扁律師團有備而來,接連出招,但都被法官機智接招拆招一一化解。
怪招一:律師遲到
怪招二:希望第4號律師旁聽
報道稱,昨天下午庭訊一開始,陳水扁律師團就使出怪招,律師鄭文龍、石宜琳與陳水扁出庭,還質(zhì)疑另一名律師鄭勝助是否接到通知,或被管制進不了法院,要求陳水扁委任的“4號律師”旁聽。
審判長蔡守訓馬上接招,出示合法送達、鄭勝助簽名回條,斷言拒絕。鄭勝助則40分鐘后才姍姍來遲。
怪招三:聲請法官回避
隨后,鄭文龍開炮向蔡守訓的刑16庭聲請回避,他表示,法院已公開抽簽定出審判長周占春的刑3庭審理,事后卻由法院內(nèi)部庭長會議擅改法官審理,企圖通過司法行政操控審判結(jié)果。
蔡守訓見招拆招,立刻裁定將聲請回避案交由臺北地方法院分案,由其它合議庭處理,但不影響庭審程序。
怪招四:批檢察官比律師多
陳水扁律師團又以現(xiàn)場有6名檢察官對付3名律師,抱怨訴訟不公,立刻被檢方反駁表示,律師為何不提法官讓陳水扁與律師暢所欲言2小時40分鐘,檢方才講5分鐘;況且,全案14名被告共42名律師,比檢方多。
怪招五:質(zhì)疑檢察官旁聽
庭訊中,陳水扁律師石宜琳不滿4號律師無法旁聽,向法官質(zhì)疑庭內(nèi)有2名檢察官旁聽,旁聽席的公訴主任檢察官林勤綱憤而起身說:“若離開有助審理進行,我立刻離開!彪S即帶著組員林達離去。(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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