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傍晚宣布,陳水扁被控貪污、洗錢等案,合議庭裁定繼續(xù)延長羈押2個月。
陳水扁去年12月底遭法院以重罪、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羈押,并于3月、5月兩度被合議庭裁定延押,第二次延押的期限至7月25日。
合議庭10日再開延押庭。臺北地院傍晚宣布第三度延押陳水扁,陳水扁將再被羈押至9月。(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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