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30日消息 據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審理公務機要費案,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zhèn)慧說,公務機要費剩余款搬回玉山官邸后,吳淑珍會整理出整數與零頭分別存放;而吳淑珍稍早說,她會將公款與私款分別放在官邸保險箱的上、下層,陳鎮(zhèn)慧的說法,顯示吳淑珍并無區(qū)分公、私款,陳水扁案接近尾聲,吳淑珍的謊言再被戳破。
法官徐千惠上午并針對2006年7月28日,陳鎮(zhèn)慧接受當時的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訊時,曾供稱她保管的機密費并沒有賬冊和任何紀錄,徐千惠訊問陳鎮(zhèn)慧當時為何會作出不實的陳述。陳鎮(zhèn)慧說,因為當時的主任林德訓告訴過她,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也有說過,要她配合這樣講,因為長官要求,她當時也不知道該怎么辦。
陳鎮(zhèn)慧上午出庭表示認罪意愿不變,并稱前陳水扁辦公室有個保險箱,是吳淑珍有一次叫她去清點她才知道的,而時間是在陳水扁連任后,陳鎮(zhèn)慧說,吳淑珍經常要她去匯款,還有一次買了瑞士法郎帶回官邸。(焦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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