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mào)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臺灣甲流相關醫(yī)療事故案和解 檢方嘆人命只值45萬

2009年11月13日 10:48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上個月臺北縣三重張姓婦人患甲型H1N1流感死亡,三重宏新101診所被控未開給克流感藥物、涉嫌業(yè)務過失致死。宏新診所日前以45萬元(新臺幣 下同)與死者之夫和解,家屬放棄所有刑、民事告訴權利。檢察官收到和解狀搖頭嘆息說:“一條命只值45萬!

  宏新101診所院長譚國榮昨天受訪時說:“不只吧!贬t(yī)師沒必要開克流感藥物,他付給對方的是慰問金,數(shù)目多少,進入司法程序,他不再表示意見。婦人丈夫宋姓男子說:“我們也很無奈。”要辦妻子喪事,家里缺錢,律師三次找他談和解,請他吃飯喝酒,告訴他萬一將來不起訴或無罪,他們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只好接受。

  39歲的張姓婦人上月11日發(fā)燒、咳嗽,到宏新101診所就診,快篩呈甲型H1N1流感陽性,但診所沒有開克流感藥物,打四瓶點滴后讓婦人回家,同月20日婦人心肺衰竭死亡。臺北縣衛(wèi)生局將譚國榮依業(yè)務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法辦,并將譚依違反醫(yī)師法移送懲戒委員會。

  檢方已解剖化驗,傳喚死者丈夫及譚國榮調查,只等法醫(yī)研究所確認婦人死因就可結案。上周檢方收到雙方和解書,診所分期支付宋姓男子45萬元,宋放棄所有刑、民事告訴權利。

  臺灣法律人士認為本案和解金額偏低,在臺灣一般車禍死亡案,賠償金額都要二、三百萬。一般被害人家屬等到檢察官起訴后再與對方談和解,會比較有利。即使臺灣檢方最后不起訴,家屬仍可透過再議尋求翻案。通常被告會在檢方偵結前,趕緊找家屬談和解。(陳佳慧)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

    柞水县| 筠连县| 自治县| 福贡县| 巢湖市| 汝阳县| 乌苏市| 黄梅县| 炎陵县| 巫溪县| 资中县| 石屏县| 宾阳县| 赤壁市| 太仆寺旗| 岳阳市| 祁东县| 大港区| 靖州| 平安县| 文成县| 星子县| 宾阳县| 随州市| 利辛县| 西城区| 景泰县| 安达市| 车险| 崇仁县| 永济市| 宝山区| 温州市| 南投县| 新乐市| 龙川县| 西乡县| 宜城市| 江孜县| 黄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