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14日消息 臺北地方法院9月間判決陳水扁涉貪污等案后,另告發(fā)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等人涉?zhèn)巫C等案。臺北地檢署今天以被告身份傳喚馬永成說明。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告發(fā)指出,臺“高檢署查黑中心”在2006年間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zhèn)慧前,陳水扁在玉山官邸召集馬永成、林德訓、前陳水扁辦公室機要室主任曾天賜等人,共謀在檢察官偵查時以虛偽的“甲君”執(zhí)行南線專案作偽證。
臺北地檢署分案后,12月2日首度傳喚曾天賜說明,但曾天賜因未收到傳票,并未到臺北地檢署報到。檢察官另開傳票,要求曾天賜下午到案說明,但他仍請假未到。
報道說,承辦檢察官林漢強日前已陸續(xù)傳訊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林德訓、林德訓秘書陳慧雯、陳水扁辦公室秘書陳心怡、前中華紙漿公司董事長羅勝順與羅施麗云夫婦、陳鎮(zhèn)慧等人到案,預計近日內將全案偵結。(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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