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24日消息 臺當局“人事局長”吳泰成昨指出,臺“人事局”已和“考試院”成立建構高級文官團制度項目小組,在一年內建立高級文官團特別管理制度,規(guī)劃為含11職等以上,約1000多位高級文官,建立專屬俸給制度,給績效好的高級主管有較高、較具彈性的待遇,以提振行政效能。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吳泰成指出,“人事局”將參與“銓敘部”(臺制定人事制度之人事行政主管機關)的特別“立法”,訂定“高級主管管理條例”草案,建立高級主管特別考核制度,以年度為單位,實施任期檢討制度,考核不適任者有退場機制,考績不好的高級主管將調整為一般職務;“司法官”與檢察官排除適用。
吳泰成說,建立高級文官團,一定要建立專屬俸給制度。初步規(guī)劃本俸不動,依表現(xiàn)提高特別管理加給及獎金,促成好的領導及團隊績效。吳泰成表示,建立高級文官團制度的構想去年成形,臺“銓敘部”與“人事局”多次討論,訂出近、中、遠程計劃,近程計劃將在6月底完成。主要興革包括擴大職務遷調范圍、重新設計晉升簡任官的資格條件、以及建立臺灣文官學院等。
吳泰成指出,遴選成為高級文官團的成員,需在文官學院高級主管訓練3個月以上,培養(yǎng)管理能力,并納入臺灣高級主管人才庫,作為臺當局選才的重要參考。為求文官團成員透明、公平及效率,將成立跨“部會”的培育委員會推薦遴選,依職務、特性,分別由各類最高常任文官組成跨“部會”的作業(yè)委員會,選出最符合資格者。(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