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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涉“招妓門”告《壹周刊》案 法院開準備庭

2010年08月31日 12:13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31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遭《壹周刊》報道疑涉召妓案,前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dǎo)人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認為名譽受損提出民事訴訟,高雄地方法院今天開準備程序庭。

  據(jù)《壹周刊》爆料,7月3日凌晨,拍到一名化名妮可的女子,疑似坐上陳致中的銀色轎車,到陳致中人文首璽住家附近的Motel開房間,由于擔心被外界認出來,所以CHECK IN(辦理住宿登記手續(xù))或CHECK-OUT(結(jié)賬離開)時,都是由妮可去辦理,而雙方交易的金額是新臺幣5千元。

  另外還傳出,陳致中當時召妓通話過程有被錄音,總共有4段,每段錄音時間都在30秒到1分鐘之內(nèi),檔案錄音時間顯示是7月2日深夜11點半和7月3日凌晨。臺媒表示,錄音內(nèi)容和陳致中的聲音,聽起來非常相似。

  遭《壹周刊》報道疑涉召妓,陳致中于7月26日由律師羅鼎城陪同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回復(fù)名譽,提告對象有《壹周刊》總編輯、編輯和撰稿記者等,并求償200萬元(新臺幣 下同)。

  陳致中委任律師羅鼎城認為,因民事成立條件范圍較廣,且刑事舉證責任較多,因此先提出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并要求登報道歉。《壹周刊》今則由法務(wù)經(jīng)理葉錫波代表出庭。(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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