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27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前臺中監(jiān)獄管理員徐長慶昨天(26日)爆料監(jiān)所雜役文化,有資深刑警指出,徐某因協(xié)助槍擊要犯黃主旺等人越獄而鎯鐺入獄,越獄過程有如這幾年熱映的美國影集“越獄風云(Prison Break)”。
據(jù)指出,2000年4月,黃主旺被控殺害鄭明赫埋尸案,二審維持死刑,羈押在臺中看守所的黃主旺以20萬元(新臺幣,下同)收買當時正面臨夫妻、家庭問題的主任管理員徐長慶,為他準備鋸子、鑿子、手槍、管理員服帽及復制舍房鑰匙,黃承諾脫逃事成給徐800萬元,并會籌措2000萬元一起到島外發(fā)展。
同年5月6日下午6時起,徐長慶把預藏在戒護區(qū)內(nèi)的鋸子、鑿子、手槍、管理員服帽及復制舍房鑰匙,送進黃主旺與楊漢鵬舍房,讓他們自行鋸開手銬及腳鐐,并偽裝成管理員。徐長慶并利用調(diào)班及管理松散,晚間9時許先把小客車放在來賓停車場預備。
7日凌晨1時許,黃主旺與楊漢鵬身穿管理員服帽,一路從舍房、中央走廊,持復制鑰匙通行戒護區(qū)10道門,到行政區(qū)由徐長慶呼叫大門管理員阮文清開門,阮毫無警覺開門,躲在門后的黃主旺及楊漢鵬沖出來,持槍挾持阮文清,再由徐長慶在前打開民眾會客室大門,直通所外。
徐、黃、楊及遭挾持阮文清坐上事先準備的車子,由徐開車往大肚山方向逃逸,到大肚山區(qū)放走阮文清,徐長慶等3人在龍井鄉(xiāng)山區(qū)及員林鎮(zhèn)一帶躲藏,同月19日黃等人出門買春被逮。徐長慶因上述貪污案被判處12年定讞,黃主旺、楊漢鵬及在外接應的洪貿(mào)勇也分別被判刑。
黃主旺被控12年前勒殺鄭明赫埋尸案,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至更四審都判死刑,更五審又改判無期徒刑,更六審再改判死刑。黃主旺另涉嫌教唆手下,在1993年間槍殺不倒會會長謝通運及謝的手下范明元,也被判處死刑,仍未定讞,目前羈押在苗栗看守所。(中國臺灣網(wǎng)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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