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搶劫錢財后殘忍勒死女教師 臺基隆兩男子被判死刑

2010年11月04日 10:16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基隆市男子游屹辰、蘇志效和鄭文輝被控為搶劫財物勒斃1名基隆市信義初中女老師,并將被害人以木乃伊方式捆綁。臺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宣判,游、蘇判死刑,鄭改判無期徒刑。

  基隆市信義初中黃姓女老師2008年12月間因未到校上課,校方到黃女位于基隆的“大香港”社區(qū)租屋尋找,發(fā)現(xiàn)黃女陳尸屋內,雙手、雙腳及臉部均遭人以膠帶纏繞,死狀凄慘。檢警查出,兇手為黃女昔日鄰居游屹辰等人。

  法院判決指出,游屹辰與友人蘇志效、鄭文輝因缺錢花用,因而提議到曾是鄰居的黃女住處搶劫財物。3人在2008年12月8日深夜到被害人住處按門鈴,等被害人開門后,強行進入屋內,并為避免被害人求救,捂住被害人口部,以膠帶綑綁被害人全身,搜刮屋內財物后,再逼問被害人提款卡密碼。

  雖被害人乖乖就范,但游屹辰擔心遭黃女認出,萌生殺人滅口念頭,與蘇、鄭分工拿毛巾捂住被害人口鼻,以手機電源線強勒被害人頸部,并在手機電源線斷裂后,改以打印機電線勒斃被害人,再領出被害人銀行存款花用。

  法院一、二審時,認為3人惡性重大、視人命如草芥,判處3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案件遭臺灣“最高法院”發(fā)回更審。

  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合議庭仍判游屹辰、蘇志效死刑,但審酌鄭文輝臨時加入犯案,且一度勸阻游屹辰“錢拿一拿就好了,不要殺害人家”,事后分贓較少,認為他惡性較低,若也判死將有違公平原則,因而改判他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王賽賽)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

    临猗县| 宜宾县| 抚宁县| 卓尼县| 门源| 玛曲县| 林周县| 淮南市| 睢宁县| 广州市| 墨竹工卡县| 白朗县| 始兴县| 桦川县| 曲松县| 庆云县| 晋州市| 大冶市| 阿尔山市| 个旧市| 洛浦县| 丹东市| 大英县| 石渠县| 巴东县| 张家口市| 天峨县| 左贡县| 鄂托克前旗| 河曲县| 长宁区| 綦江县| 凤城市| 万全县| 胶南市| 潜山县| 绩溪县| 荣成市| 高唐县| 清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