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因被控承審一件毒品案時疏于保密檢舉人的身份,17日遭到臺北地檢署依瀆職罪起訴。而因檢舉有功、卻因為身份曝光而遭對方痛打的阿海(化名),忿忿不平地說,過去一年帶著妻小四處躲藏,老婆因為受不了壓力罹患憂郁癥,曾在路邊割腕自殺,差點家破人亡,他無奈地說,“法官周占春害我,我該找誰討?”
據(jù)報道,有臺灣媒體報道,阿海前年兩度匿名向臺當(dāng)局“海巡署”檢舉毒犯盧俊華種植及販賣大麻,臺當(dāng)局“海巡署”后來逮捕盧俊華,去年5月初盧俊華被起訴移審并獲交保。5月19日晚間,盧俊華約阿海吃飯,席間質(zhì)問他為何當(dāng)“抓耙仔”(告密者),接著把阿海押到廁所,拿出秘密證人資料等影印筆錄,以槍托猛擊阿海后腦勺泄憤。盧俊華今年初已被臺灣“最高法院”判刑4年定讞,目前正在臺北監(jiān)獄服刑。
報道指出,阿海秘密證人身份曝光后,就帶著妻兒四處躲藏、居無定所,但對方連妻子的娘家都不放過,岳父走在路上莫名其妙被打、店面被砸。而不管全家住那里,總有不明人士找上門,還收到對方寄來的恐嚇信,全家可說生活在恐懼之中。
對于周占春因涉嫌泄密遭起訴,阿海表示,到現(xiàn)在才知道是當(dāng)初審理這起毒品案的是辦理陳水扁案的法官,并痛批周占春“太超過”,至于檢方要求給周占春緩刑,他則認(rèn)為不合理,若泄密者可以獲得緩刑,他的冤屈又該向誰討?阿海忍不住問,“誰有辦法淘汰這些不適任的司法官?”(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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