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26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財團法人陳沼濤文教基金會創(chuàng)辦人陳沼濤過世后,六名子女指控七弟陳世錦獨占內湖區(qū)房屋,提告索要。經(jīng)臺北地院判決,陳世錦應將房屋所有權、租金按比例分配給六名兄姊。
據(jù)臺媒了解,陳沼濤生前是臺北市大地主,育有陳世錦等三個兒子及四個女兒。陳沼濤于2007年過世后,留下多筆土地與財產(chǎn),估計每名兒子分得5億多元(新臺幣 下同)、女兒各分得1億多元。
但六名兄姊指控七弟陳世錦拿走他們的印章、證件等,將不動產(chǎn)過戶到自己名下、領走上千萬元保險金,涉嫌偽造文書、竊盜等罪嫌,但檢方認定陳沼濤生前主動分配財產(chǎn),予不起訴處分。
于是六名兄姊再提民事訴訟,主張當初父親在臺北市內湖區(qū)堤頂大道土地上興建房屋,并租給旅館業(yè)者,現(xiàn)在房屋登記在七弟名下,但他們均擁有繼承權,七弟應將該筆土地與房屋所有權、房租平均分配給其它兄姊。
臺灣法院審理認為,陳沼濤分配土地給各子女,但土地上興建的房屋,由陳沼濤出資興建,再指示陳世錦代表陳家登記為起造人,并非等于是興建完成后,由陳世錦單獨取得,判決陳世錦應按照土地繼承比例,將部分建物所有權、租金移轉給其它兄姊。(中國臺灣網(wǎng) 張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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