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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告其大學老師許倬云誹謗 臺檢方今起訴

2012年04月10日 17:24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0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現(xiàn)年81歲的臺“中研院院士”、李敖大學老師許倬云被控在口述新書中,批評作家李敖說謊、偷書、偷字畫,遭李敖提告。臺北地檢署今天(10日)依加重誹謗罪將許倬云起訴。

  據(jù)報道,2010年12月間,臺北地檢署根據(jù)許倬云與出版社往來文件,認為許在李敖提告前,已積極處理避免讓該段內(nèi)容散布于眾,沒有故意的犯意,將許倬云不起訴。李敖聲請再議,臺灣“高檢署”將案件發(fā)交臺北地檢署重新偵查,臺北地檢署今天改將許倬云起訴。

  根據(jù)臺北地檢署起訴書,許倬云于2010年1月間,在大陸以口述方式,由大陸記者撰寫出版《許倬云談話錄》新書,書中指“李敖聰明有余,沒有章法。我和李敖之間很不愉快,因為他說謊、偷書”、“等到李敖要畢業(yè)的時候,我不蓋圖章,所以他沒畢業(yè)”、“蕭孟能捧李敖出來,當他是朋友,他把朋友家里的字畫偷掉”等語。

  臺北地檢署重新偵查后,許倬云稱曾要求出版社二印時,刪掉批評李敖的內(nèi)容,但代筆記者告訴檢察官,書本正式出版前,都沒收到許倬云要求刪除書稿中有關(guān)李敖的內(nèi)容,檢察官認為許倬云構(gòu)成加重誹謗,改將他起訴。臺“中研院”表示,許倬云目前人在美國,且沒有留下美國的聯(lián)絡方式,暫無法得知他的回應,“中研院”將先透過電子郵件將訊息傳達給許倬云。(中國臺灣網(wǎng)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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