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lǐng)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mào)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臺灣《壹周刊》登未成年殺手姓名遭罰30萬(圖)

2012年08月08日 17:24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臺灣《壹周刊》在少年殺手廖國豪(圖)滿18歲以前寫出姓名,遭罰30萬。來源:臺灣媒體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8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壹周刊》2010年6月17日第473期以標題“黑白道祭追殺令少年殺手末路”,報道少年殺手廖國豪槍殺臺中角頭案件,除寫出廖國豪姓名,還刊登他初中畢業(yè)紀念冊照片,出刊當天距離廖國豪年滿18歲僅差1天(廖是1992年6月18日生),臺灣壹傳媒因此遭臺北市府依違反少兒條例處罰30萬元(新臺幣,下同)。

  臺灣壹傳媒抗罰打行政訴訟,主張警方當時查尋廖國豪的?驳浅隽蔚男彰罢掌覉蟮莱隹掌谂c廖年滿18歲只差一天,實際上并無意妨害少年身心發(fā)展。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定,少兒條例沒有規(guī)定“只差一天滿18歲”可以不罰,且周刊報道廖國豪的訊息比警方查尋?嗪芏,因此判決臺灣壹傳媒抗罰敗訴。全案可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杜美瑩)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guān)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zhuǎn)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quán)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luò)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quán)所有

    宣威市| 桐柏县| 大埔区| 阿鲁科尔沁旗| 长海县| 平和县| 伊吾县| 若羌县| 通辽市| 突泉县| 天长市| 三门峡市| 长兴县| 德州市| 蓬安县| 榆社县| 安庆市| 治县。| 安康市| 阜康市| 安化县| 张家港市| 金坛市| 磴口县| 沂源县| 仁布县| 南宫市| 罗江县| 苏尼特左旗| 通州区| 亳州市| 茌平县| 鹿邑县| 宿州市| 呈贡县| 平湖市| 舞钢市| 武宁县| 滁州市| 洛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