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mào)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臺灣副教授夫婦命案 被告對案發(fā)行蹤說法不一

2013年03月13日 20:24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3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與丈夫陳進福命案,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對3名被告召開羈押庭。檢方說,呂炳宏對案發(fā)行蹤說法不一,與謝依涵說法也有出入。

  不過,呂炳宏委任律師表示,呂炳宏3月6日臨時被帶到警局制作筆錄,當時手上沒有手機及行事歷,只能憑借片段記憶回想。呂炳宏直到交保后,才確認陳進福夫婦失蹤當晚,是待在咖啡店直到隔天凌晨1時左右離開。

  檢方根據(jù)陳進福夫婦的尸體解剖報告,發(fā)現(xiàn)兩人遭水果刀殺害,造成頸部多處刀傷或肋骨骨折,并遭丟棄在淡水河,陳進福夫婦遭他人殺害后棄尸的可能性相當高。

  檢方發(fā)現(xiàn),呂炳宏對他自己在案發(fā)時何時離開咖啡店,于警詢及偵查中的供述前后不一。此外,依據(jù)謝依涵供述,棄尸不只她一人所為,檢方懷疑呂炳宏等人也有參與。

  呂炳宏等3人案發(fā)至今均矢口否認犯行,但他們的說法與謝依涵的供述齟齬,檢方認定事實有待厘清。檢方向法院表示,檢警雖然在呂炳宏等3人交保后監(jiān)控他們的行蹤,但3人進入住處或其他場所,檢警無法即時有效監(jiān)控,3人若交保有串證、滅證之虞,請法官裁定羈押。(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

    南木林县| 德阳市| 吴旗县| 文安县| 四平市| 宣汉县| 九江市| 大方县| 晋州市| 灵石县| 措美县| 科技| 岐山县| 兴宁市| 辽阳县| 精河县| 沙湾县| 宁德市| 桂林市| 台东市| 维西| 景东| 资中县| 汉寿县| 石狮市| 阿拉善盟| 乃东县| 洪湖市| 鲜城| 海伦市| 昌宁县| 遵义县| 尉犁县| 中超| 错那县| 永兴县| 板桥市| 广宗县| 偃师市| 葫芦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