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工程師徐紹斌過勞死,其父親與母親悲痛不已。(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19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立法院”昨(18)三讀通過“職安法”修正案,擴大范圍到所有行業(yè),保障上千萬名勞工,修正案新增“防過勞條款”,要求雇主針對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情形進行過勞預防,違者可罰雇主3至15萬元(新臺幣,下同),若導致勞工職業(yè)病,最高可罰30萬元。
臺灣地區(qū)“職安法”多次闖關后終于完成23年來最大幅度修法,臺當局“勞委會”昨說,未來各行各業(yè)都能享有健康工作環(huán)境。臺當局“勞委會”統(tǒng)計,去年有92人因過勞領到勞保職災給付,創(chuàng)歷年新高,其中38人過勞死;今年1到4月有20件過勞案、9人死亡。
過勞死的臺灣南亞科技工程師徐紹斌父親徐輝華昨說,修法雖往前一小步,但30萬元對企業(yè)不痛不癢,“法過了,勞工權益仍不知在哪?”
工程師江先生說,據(jù)統(tǒng)計,科技業(yè)員工每人每年貢獻獲利上百萬元,前3名業(yè)者,員工貢獻獲利更達上千萬元,“這是多少勞工被壓榨的結果,結果預防過勞沒做好,最高只罰雇主30萬,神經(jīng)!罰500萬還差不多!”
“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lián)說,修法后雖增加雇主許多義務與責任,但目前勞檢員嚴重不足,未來如何有效監(jiān)督是臺當局“勞委會”的挑戰(zhàn)。(中國臺灣網(wǎng)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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