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樂東一女子梁某女扮男裝,騙取陳小姐信任,并確定為男女戀愛關系,之后其以買房、結婚為借口,騙取陳小姐55700元。27日下午,?邶埲A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梁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據(jù)了解,梁某1982年1月8日出生,樂東人,中專文化,住樂東國營保國農(nóng)場機關大院宿舍。2008年5月14日,梁某經(jīng)朋友介紹與陳小姐認識,之后在與陳小姐交往過程中,穿戴男性服飾,假裝男性騙取陳小姐信任,并相互確認為男女戀愛關系。2008年5月開始,梁某以結婚、買房為借口,在?邶埲频旮浇、白龍路中法大廈、海甸三路等地騙取陳小姐共計人民幣55700元。2009年9月8日梁某投案自首,同日歸還了人民幣557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隱瞞真相手段,騙取他人人民幣55700元,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鑒于被告人梁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自首,可減輕處罰;其已主動將55700元全部退還給被害人,沒有造成經(jīng)濟損失,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以梁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見習記者 郭丹 通訊員 王曉 黃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