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獲刑八年,至今累計有五次吸毒前科,在外人看來,浙江衢州江山的許某(化名)是不折不扣的癮君子,雖屢次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但他卻總是不知悔改。15日,記者從江山市公安局獲悉,許某染毒后竟拉自己女友樂某一起吸毒。沒有固定工作和經(jīng)濟來源的許某及女友為籌集毒資,竟通過發(fā)展下線販毒賺差價。日前,這一對“毒鴛鴦”被當(dāng)?shù)鼐阶カ@并刑拘。
早在2015年,許某偶然在微信上認(rèn)識了樂某,兩人相見恨晚,很快就發(fā)展成了男女朋友。隨著對彼此了解的深入,樂某很快察覺了許某有吸毒的不良嗜好。
在樂某的質(zhì)問下,許某說出了自己吸毒的實情,但許某非但沒有因此感到慚愧,反倒做起了樂某的“思想工作”,“現(xiàn)在都什么時代了,在社會上混的哪個沒吸過兩口,這就跟香煙和酒一樣,人人都知道有害健康,但抽煙喝酒的不是大有人在!”
一開始樂某還有所抵觸,但在許某的一再誘惑下,樂某也嘗試吸了幾口冰毒。初次吸毒的樂某徹底被那種“飄然欲仙”的感覺給征服了,“這可比香煙和酒強多了”。抱著及時行樂的心態(tài),在接下來的日子里,樂某與許某時常在出租房里“溜冰”盡歡。
但“好景”不長,因為兩人沒有固定工作,吸毒之后就更加沒有心思出門工作。由于沒有經(jīng)濟來源,解決毒資緊缺成了他們的當(dāng)務(wù)之急。思來想去,許某想出一條“妙計”——找下家賣毒品賺利差。
“這可是販毒啊,要坐牢的!”當(dāng)樂某得知許某的想法后,堅決反對。雖然樂某不太熟悉法律,但是她深知,吸毒被警察抓到最多可能拘留幾天,而一旦販毒被抓,輕則坐牢,重則死刑。許某也知道其中的風(fēng)險,只是覺得,沒有風(fēng)險哪來高利。在許某的軟磨硬泡下,樂某成了許某的一名毒品分銷下線,由許某聯(lián)系上家“進(jìn)貨”,再高價通過樂某銷售給下線的毒品買家賺取差價。
可是天網(wǎng)恢恢,江山市公安局賀村派出所在一次緝毒行動中將許某抓獲。兩人“神仙眷侶”般的生活就此結(jié)束,而這對“毒鴛鴦”注定要為自己走上的這條不歸路付出慘痛的代價。
日前,許某和樂某因涉嫌販賣毒品被江山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見習(xí)記者 王剛 通訊員 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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