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8日電 據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北京3月1日起禁飛無人機等12類“低慢小”航空器;3月1日至16日,在以天安門廣場為中心的200公里半徑范圍內,禁止進行各類體育廣告娛樂性飛行活動。
通知稱,為加強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決定于3月1日零時至16日24時,在以天安門廣場為中心的200公里半徑范圍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各類體育廣告娛樂性飛行活動。
北京市公安局介紹,“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于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具體來說,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
北京市公安局指出,對于其他性質的飛行活動,應當經北京地區(qū)空中管制部門審批,違法違規(guī)飛行將作出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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