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下高速遇阻發(fā)現(xiàn)超時3000多小時 收費站:上次下站無繳費記錄
辦理高速ETC卡本來是為了通行方便,可是周口一女士從高速ETC通道上站時是正常的,下站時卻被攔住了。收費站工作人員說她上一次走高速下站時沒有繳費記錄,截至此次下站時,她在高速上已超時3000多個小時。這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走高速上站時正常,下站時遇阻
這幾天,一張ETC卡讓周口的理女士苦惱不已。
4月15日下午,理女士從機西高速周口西華西高速站駛入高速,上站時走的是ETC通道,通行正常,通道口的欄桿正常起桿。隨后,她開車從機西高速周口西站下站,下站時走的也是ETC通道,但是通道口的欄桿不起桿,通道口的電子屏顯示“ETC異常,標簽被拆除”。
理女士發(fā)現(xiàn)不對后,就改走旁邊的另一個ETC通道,仍然遇阻,通道欄桿同樣不起桿。于是,理女士改換從人工通道出站,她把中原通ETC卡交給了工作人員,刷卡后顯示,理女士需要繳費42元!鞍凑G闆r,我只需交費10元,為啥變成了42元?”理女士不明白是哪個環(huán)節(jié)出了問題。
工作人員查詢后告訴她,她的ETC卡數(shù)據異常,她在高速上已超時3000多個小時。這一說法把理女士嚇了一跳,“超時3000多個小時是啥意思?”工作人員解釋,她上一次走寧洛高速時,沒有下站的繳費記錄,相當于她上一次進入高速后一直沒下站。對方還表示,因為超時的時間太長,這件事已超過了他們的處理權限,所以理女士不能從該站下站,否則要承擔一大筆罰款。
據了解,高速超時的計算標準是,行駛里程除以最低限速(60公里/小時)。比如120公里的路程,車主的行駛時間不能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就算超時。而超時是需要收取超時費的。
事發(fā)后,經過一番協(xié)調,工作人員當天終于答應讓理女士正常繳納10元的高速通行費后從該站下站,但是,她的ETC卡異常問題,收費站工作人員說需要她自己去中原通的ETC公司處理。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