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動報》報道,本來是“早九晚五、晚六”的上班時間,卻要每天工作到晚上八點甚至九點,是工作太忙還是事情太多?非也!相關調查和勞動報記者現(xiàn)場了解發(fā)現(xiàn),越來越多的白領因為要看老板臉色,老板不下班白領員工也不敢下班,老板周六到崗,員工被逼無奈周六硬著頭皮上班。因為沒有加班指令,所以這些天天“被加班”的白領從來沒有被認定為加班,更沒有拿到過分文的加班費。憋屈的白領該如何是好?
早回家被提醒
“要關心單位”
小胡去年八月進入浦東張江一家金融網絡平臺工作,因為看到每月有一萬多元的月薪,他拋棄了原來的單位,跳槽過來。入公司前,小胡與新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規(guī)定:每天的工作時間是早上九點至下午六點,一周“做五休二”。滿懷期待的他就此踏上了新的工作旅程。然而,上班的第三天他就愕然了。
原來20多歲的小胡不懂公司規(guī)矩,他按照公司的上下班作息時間下午六點過后就下班打道回府,等到上班第三天,他剛進單位,部門經理就上前來關心,“是否家里有事,若有事需要單位幫忙可以提出來!睂τ诓块T領導的這番好意,小胡當即予以回絕,“沒有啊,沒有,家中沒啥困難!薄叭绻麤]啥困難,就多用點心思在工作上,比如今天工作完了,考慮考慮明天該做點啥,或者說以后如何工作得更出色。”關心變成了提醒,顯然經理話中有話。這天上班,小胡左思右想,最后想到莫非是自己下班回去太早了?等到下班時間,小胡一直坐在辦公桌前“扎苗頭”,拖到晚上八點左右,其他員工陸陸續(xù)續(xù)拎著包回家,他才長長舒了口氣也下班了。
等到了周五,部門經理又來“關心”了:“小胡周六家中有事嗎,沒事的話可要多關心單位哦,若有事沒關系的。”經理的這番話再次提醒小胡要“拎清”。周六,小胡像平時上班一樣,邁著沉重的步伐走進公司……
半年多來,公司白領員工每天晚兩三個小時下班,周六加班似成“公司文化”。每每到了晚上或周六,老板就會巡視辦公現(xiàn)場,邊巡視邊勉勵,多努力、多加油,爭取做個更出色的好員工。
小胡告訴勞動報記者,半年下來,他和其他同事從來沒有見到過加班費,也沒人敢當面提加班的話題。
“被加班”員工
敢怒不敢言
事實上,白領“被加班”的情況絕非小胡一家公司。一家勞動法律咨詢機構的最新調查顯示,超七成被調查的白領要看老板臉色行事,每天下班時間要延遲一至三小時,而且?guī)缀趺恐芏际恰白隽菀弧,一般周六都要隨同老板一起上班。
與小胡公司如出一轍的是,被調查“被加班”的白領單位沒有規(guī)章制度硬性規(guī)定員工必須每天加班,以及加班多長時間,也沒有員工接到公司或部門正式要求加班的通知,但不管有事沒事,白領們都必須工作日晚上和周六“陪坐”到很晚下班。而白領“被加班”的企業(yè)絕大多數是民營、私營和合資企業(yè),國有和外商獨資企業(yè)很少有類似情況。
一家接受調查的企業(yè)白領反映,他們曾經咨詢過相關法律機構,這些法律機構認為,法律講究證據,單位沒有明確規(guī)定要求加班,因此,即便訴諸法律,員工獲勝的可能性很小。他們告訴勞動報記者,公司白領基本上都屬于坐班制員工,不是銷售、外勤之類工作性質的崗位,要他們如此無休止“陪坐”老板,實在沒有道理。
“唯一的辦法是辭職,但辭職屬于不到萬不得已而為之的做法,況且即便辭職,這‘被加班’的損失也應該由公司承擔!
專家認為
可通過兩種途徑維權
勞動法專家林志祥律師認為,近來出現(xiàn)的白領“被加班”情況屬于企業(yè)脅迫或變相脅迫行為,當然屬于侵權行為。出現(xiàn)這種情況,要么說明企業(yè)工作強度過大、工作量超過常規(guī)承受的范圍,如果是這樣,企業(yè)應該調整工作內容和強度,做出合理的工作安排;要么說明企業(yè)沒有盡到管理職責,因為即便是員工自愿超時加班,同樣屬于違法行為,企業(yè)有責任予以制止。
林志詳指出,出現(xiàn)“被加班”的情況,有兩種辦法可以幫助員工維權,一種是向上級工會或地區(qū)工會反映,通過上級工會調查取證和交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另外一種辦法是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舉報投訴,由勞動監(jiān)察部門來制止企業(yè)的侵權行為。
勞動法專家談育明提醒,員工維權必須掌握、保存證據(作為反映、投訴的證據),包括人證、物證,比如每天上下班的考勤卡(上面有上下班時間記錄)、工作記錄(上面或有工作時間和工作內容記錄)、單位電腦往返發(fā)送工作內容記錄等。另外,還包括前臺人員、清潔工等可以證明工作時間的人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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