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到,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及再婚后的家庭生活。再婚老年人可以對婚前個人財產以及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財產的權屬及處分進行書面約定或者公證。發(fā)生糾紛時,依照約定或相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云南省的這一修訂草案再次引發(fā)社會對老年人再婚問題的關注。受法律保護的老年人婚姻自由,在現(xiàn)實生活中的情況究竟怎樣?
□ 本報記者 杜 曉
□ 本報實習生 涂陳昊
隨著社會進步,老年人生活越來越豐富多彩,但是“黃昏戀”依然是一個存在爭議的話題。
在現(xiàn)實生活中,老年人“黃昏戀”面臨哪些阻力?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如何保障?《法制日報》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獨身老人難再婚
在北京市朝陽區(qū)的福怡苑小區(qū),記者采訪到一位老人,他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只說自己姓金。
金大爺今年80歲,老伴在7年前去世。
“我有兩個兒子、1個女兒,他們都挺孝順。前些時候,我們還在一起過了端午節(jié),一起吃了粽子呢!”金大爺向記者說起和子女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時,臉上總是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金大爺年輕時是北京一所民辦學校的老師,退休之后和子女分開住。
如今,金大爺很為自己的子女感到自豪,“他們都挺有出息的,每年還買這買那帶回來過年。大兒子在天津上班,在那里買了房,去年當爺爺了;二兒子在上海,娶了上海的媳婦;小女兒就在北京,也找了個不錯的人家”。
拿著退休工資,每個月還有子女定期的養(yǎng)老費,金大爺說,“我每天不愁吃喝不愁用,也不用孩子每天都陪在身邊,就想能找個老伴,一個人確實很麻煩”。
金大爺說,他曾有過尋找另一半的想法!爸拔艺疫^,鄰居也幫忙物色過,其他都挺好,唯獨我的3個孩子不同意,可以說是堅決反對。我自己有比較嚴重的風濕,而且有一點輕微的老年癡呆,我去醫(yī)生那里檢查過,F(xiàn)在,我想找個人在身邊做做伴,相互照顧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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